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單位:青島城新城市服務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上實T2樓室內空氣(甲醛)治理及檢測項目
3、服務地點: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195號T2樓
4、服務概況:上實T2樓地上樓層40層,建筑8.13萬平方米,單層面積約2200㎡,預計服務面積約4.5萬平方米。
5.服務內容:報價單位需充分了解項目實際情況,根據采購單位需求對上實T2樓所需區域提供室內空氣(甲醛)治理服務(達到《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標準),并對完成治理后的室內空氣通過聘請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CNAS檢測報告(達到《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標準)。采購單位將根據實際需要,確定除甲醛藥劑光觸媒的品牌,按照綜合單價*服務面積和空氣檢測點位單價*檢測數量,據實結算進行服務采購。
6.本次采購控制價 45萬元。
7.評標辦法:最低價中標法。
二、報價單位的資格要求:
1.報價單位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單位,單位注冊資金在100萬以上,且公司成立并經營滿5年以上;經營范圍包含室內除甲醛等相關內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履行合同的場地、設備、技術人員等);
3.報價單位聘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需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依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標準出具(CNAS)檢測報告。
4.報價單位需提供上五年無行賄犯罪等違法記錄,無欠稅記錄;企業經營過程中無不良經營記錄,需提供無不良信用證明聲明函(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企業信用信息情況)。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參加同一項目的詢價;(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詢價。
6. 報價單位需具有企事業單位、寫字樓、學校、醫院除甲醛服務業績,且至少提供兩個單體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無服務業績證明材料報價無效。
三、服務要求
1.空氣(甲醛)治理技術要求:國家2022年推薦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詳見附件鏈接。
2.空氣質量檢測要求:依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的要求,在完成除甲醛治理24小時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采購單位在每層抽檢不少于5個點位,總計擬對辦公樓內約150個點位,由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甲醛 苯 甲苯 二甲苯 TVOC指標),出具(CNAS)報告。
3.人員配備要求:根據采購單位工作節點要求(除甲醛10天內完成,空氣檢測12天內出具報告),配備具有專業技術能力、資格的寫字樓除空氣(甲醛)治理及空氣質量檢測工作經驗且能夠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相應專業人員,并可根據采購單位需求提供24小時服務或提供多樓層同時開展服務的人員保障。
4.驗收要求:空氣(甲醛)治理需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標準,并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CNAS)的合格報告后認定為驗收合格。
5.付款方式:報價單位按規范要求為采購單位完成空氣治理,經采購單位確認后的10個工作日內,采購單位向報價單位支付空氣治理報價總額的70%(不含檢測報價費用),尾款30%(空氣治理和檢測費用)在室內空氣質量檢測驗收完成且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CNAS)的合格報告后,報價單位向采購單位開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采購單位收到發票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報價單位支付費用。
6.違約責任:(1)由于報價單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每逾期一天,報價單位需向采購單位支付人民幣1萬元的違約金;因采購單位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雙方無爭議而采購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合同款,經報價單位書面催告后,三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未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一向報價單位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無故提出解除合同的,解約方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空氣治理完成后,如報價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檢測報告,每逾期一天,需向采購單位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5)報價單位應確保第三方提供的檢測報告真實有效,如發現第三方無相關檢測資質、未按相關規范進行檢測、偽造或數據造假等情形,報價單位應向采購單位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同時報價單位應重新聘請第三方檢測機構重新進行檢測,并賠償采購單位產生的一切相關損失。
(6)如報價單位委托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或采購單位自行委托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后,有任何一方檢測不合格的,采購單位有權要求報價單位重新進行空氣治理,直至檢測合格,或采購單位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不向報價單位支付任何服務費用。
(7)如報價單位在空氣治理時使用的設備、化學物品等造成采購單位空氣、環境污染、其他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人身、財產損害的,報價單位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同時采購單位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不向報價單位支付任何服務費用。
四、報價要求
1.報價應為含稅全包價,綜合單價包含提供相關服務的所有費用,根據服務面積和點位據實結算。
2.報價文件資料包括:
2.1承諾函
2.3報價單位信息表
2.4資格證明文件格式及證明材料
空氣(甲醛)治理:
2.4.1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參與投標單位注冊資金在100萬以上,且公司成立并經營滿5年以上);
2.4.2提供使用藥劑產品生產廠家需提供產品合格證;
2.4.3室內車內環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能力甲級認證證書復印件
2.4.4對本項目空氣凈化材料要求:光觸媒,需提供省一級疾控中心或者是國家建筑工程材料質量檢驗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書復印件:
光觸媒產品性能認證證書需達到①甲醛去除率90%以上;②苯去除率80%以上;③甲苯去除率90%以上;④TVOC去除率80%以上;⑤抗菌率90%以上;
光觸媒安全性檢測認證證書需具有①無毒無刺激性檢測報告;②急性經口毒性檢測報告;③急性吸入毒性檢測報告;④產品皮膚一次完整刺激檢測報告;⑤產品對家具無腐蝕檢測報告;⑥產品無重金屬檢測報告。
空氣質量檢測:
報價單位聘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需具有:
2.4.5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4.6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查詢該檢測單位的信息證明;
2.4.7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實驗室認可(CNAS)證書復印件。
2.5空氣(甲醛)治理同類項目業績一覽表
2.6上實T2樓室內空氣(甲醛)治理及檢測項目報價單
2.7項目團隊配備人員一覽表
2.8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企業信用信息(復印件加蓋公章)
3.報價文件均加蓋公章(含同類業績證明復印件)。
4.密封要求:將報價材料裝訂成冊,須放入一個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裝袋正面和封口格式統一(附件4),并在封口處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標明項目名稱。
5.報價單位不允許超過采購控制價,如出現相同最低報價,選擇有效最低報價的報價人中單項業績金額較高的報價人為中標單位。
6.報價文件沒有滿足詢價公告要求或沒有在截止日期前送達的將不予以接收。
五、報價截止時間、形式
1.報價時間截止:2023年7月14日17:00。
2.報價形式:報價文件可采取郵寄或現場遞交的形式。
3.地點: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68號1810室。
六、公告期限
本項目公告自發出之日起至報價截止時間止。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柳巖 聯系方式:15964980353
附件:1.承諾函
3.報價單位信息表
4.資格證明文件格式及證明材料
5.同類項目業績一覽表
6.上實T2樓室內空氣(甲醛)治理及檢測項目報價單
7.項目團隊配備人員一覽表
青島城新城市服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