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蓬萊項目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青島城投(蓬萊)投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擬租賃大眾帕薩特SVW71423ET系列以上標準車一輛,用于往返青島市區及蓬萊公司辦公所需地點使用,現對服務進行詢價,具體情況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單位:青島城投(蓬萊)投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
2.服務名稱:公務用車租賃項目
3.服務內容:租賃大眾帕薩特轎車一輛,滿足日常業務服務和應急保障
4.服務地點:往返青島市區及蓬萊公司辦公所需地點
5.服務期限:三年,采購單位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服務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中標方
6.車輛招標控制價:人民幣18萬元/3年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單位;
2.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需包含汽車租賃服務內容;
3.投標人近兩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個單項合同總金額10萬元以上的汽車租賃同類業績;
4.公司注冊地為青島市區或蓬萊區范圍內。
三、服務要求
(一)車輛配備要求
1.所提供的租賃車輛須為投標人2023年1月1日以后掛牌自有車輛。
2.租賃車輛配置要求:大眾帕薩特SVW71423ET系列以上標準,新車購置價格不超18萬元(不含稅),排氣量1.8L以內(含1.8L),交車行駛公里數不超200公里,外觀及內飾完好。
3.如車輛本身存在故障,投標人應提供替換車服務,如產生道路救援費用由中標方承擔;
4.投標人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且有能力按采購人要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等服務;
5.投標人提供的車輛保險需包含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商業保險中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200萬、且需包含司乘人員保險100萬;
6.在租賃期內若出現非人為原因導致的車輛故障(包括廠商宣布的召回),投標人應向采購人提供車輛故障維修期的替代車輛,替代車輛應經采購人確認;
7.租賃期內車輛使用公里數無限制。
(二)服務標準
往返青島市區及蓬萊區辦公所需地點,車輛維修保養、保險、年審等費用由租賃方承擔,采購人僅承擔車輛燃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日常運行費用。投標人需每5000公里完成一次車輛保養工作。
(三)付款方式
該服務費實行年結算制,在中標方未造成采購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的前提下,采購人收到中標方增值稅專用發票,1個月內向中標方支付服務費。
(四)服務成果驗收
每個付款期前采購人將對服務的成果進行檢驗。如服務成果達不到采購人要求,采購人有權利要求中標方立即更換車輛或者提出索賠要求,否則不予付款。
(五)服務保障
1.投標人應做好車輛管理,服從采購人指令,確保達到采購人服務要求。
2.在服務期內,如果證實服務成果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者不能達到服務對象要求等,中標人應立即改正或者更換,保證達到合同規定的服務要求。如果中標人在收到通知后3天內未能改正彌補缺陷,采購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采購人同時保留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索賠的權利。
四、報價要求
(一)報價應為含稅全包價,包括車輛租賃費、保險費、年審費、維修保養費等所有費用。
(二)報價不得高于18萬元/3年,否則投標報價無效。不按照招標公告規定報價、拒絕報價、有多個報價、有選擇性報價、附有條件的報價的投標無效。
(三)報價文件資料包括:車輛租賃報價單原件(附件1,需注明車輛配置情況)、營業執照復印件。以上材料需裝訂成冊并在封面及騎縫處加蓋公章,上述材料缺失或復印件不清晰無法辨認均視為無效報價。
五、評標方式
1.本次評標采用合理低價中標。
2.如出現相同最低報價,選擇最低報價單位中提供的所有業績的總合同額最高者作為中標單位。
六、報價截止時間、形式
1.報價截止時間:請于2023年4 月17 日上午9點前將報價文件送至指定地點,逾期提交則報價無效。
2.報價形式:報價文件可采取郵寄或現場遞交的形式。
3.地點: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68號407 室
4.密封要求:需將上述第四條中要求的報價文件資料放入一個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裝袋正面和封口格式(格式見附件2),并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七、公告期限
本詢價采購公告發出之日起3日。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工
電話:18562723566
青島城投(蓬萊)投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附件、表格詳見鏈接:
/青島城投(蓬萊)投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務用車租賃服務詢價采購公告.pdf
/青島城投(蓬萊)投資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務用車租賃服務詢價采購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