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單位:石家莊豪盛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2.項目備案名稱:石家莊循環化工園區一期50兆瓦光伏農業科技大棚并網發電電站項目
3.服務名稱:石家莊50MW光伏電站項目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服務
4.項目概況:石家莊循環化工園區一期50兆瓦光伏農業科技大棚并網發電電站項目(以下簡稱“石家莊項目”)裝機容量為50MW,于2014年9月22日完成電站備案,取得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下發的《河北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冀發改能源備字〔2014〕87號),位于石家莊市藁城區循環化工園區周家莊村北,京港澳高速以西,曹家莊以南,204 省道以東,電站中心坐標為北緯 37.25°,東經 114.17°。石家莊項目建設有一座110kV升壓站,占地為0.3904 公頃。
5.服務內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條款規定,對石家莊項目升壓站用地按項目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意見及選址意見書,形成相關申請PDF文件及2份書面報批材料,所需服務內容包括:節約集約用地專章、申請表、申請報告、用地坐標、權屬面積匯總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證明材料、協調市縣自然資源部門出具初審意見、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等。
6.服務地點:河北省石家莊市藁城區循環化工園區周家莊村
7.采購預算:38.5萬元
二、報價單位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營業執照;
2.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河北省按項目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服務業績;
3.具有土地規劃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合同主要條款
1.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30日內取得石家莊項目升壓站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原件。
2.技術要求:需符合我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符合河北省自然資源廳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手續的相關規定要求。
3.服務要求:服務單位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需通過河北省自然資源廳審批,最終取得對應地塊的建設用地預審預計與選址意見書。
4.付款方式:
服務單位取得石家莊市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關于石家莊項目升壓站地塊的建設用地預審的初審意見后,并向采購單位開具與付款金額對應的符合稅法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采購單位收到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合同額的50%;
服務單位取得石家莊項目升壓站地塊的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原件后,并向采購單位開具與付款金額對應的符合稅法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采購單位收到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合同額的50%。
四、報價要求
1.報價應為含稅全包價,包括提供相關服務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礎資料搜集和購買費用、報告書編制費用、調查費用、會務費、人工費、專家評審費、勘測費、差旅費、辦公費、稅金等完成本項目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2.價格形式:固定總價。
3.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金額,否則報價無效。
4.報價文件資料需提供1份,包括:
(1)確認函(附件1)
(2)報價單(附件2)
(3)營業執照副本
(4)資質證書證明文件
(5)合同業績證明(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體現出具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工作內容的合同關鍵頁)
以上材料需裝訂成冊,其中第(1)、(2)條需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打印并加蓋公章,第(3)、(4)、(5)條可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如為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5.報價單位資質需符合本公告報價單位資格要求,否則報價無效。
五、評標方式
1.本次評標采用合理低價中標。
2.如出現相同最低報價,選擇有效最低報價的報價單位中提供的所有合格業績的數量最多者作為中標單位,如出現相同有效最低報價且合格業績數量相同,則選擇有效最低報價且合格業績數量最多的報價單位中合格業績合同總金額最大者為中標單位。
六、報價截止時間、形式
1.報價截止時間:2023年10月13日09:00。
2.報價形式:報價文件可采取郵寄或現場遞交的形式。
報價文件需按照附件3格式進行密封,并在第1條所示報價截止時間前將報價材料送達到第3條所示郵寄地址。如未在報價截止時間前送達則報價無效。
3.郵寄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195號上實中心T2樓15樓。
七、公告期限
自本項目公告發出之日起至報價截止時間止。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姜倩倩 聯系電話:17561726931
采購單位:石家莊豪盛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9日
附件、表格詳見鏈接:
/石家莊50MW光伏電站項目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服務詢價采購公告.pdf
/石家莊50MW光伏電站項目辦理建設用地預審意見與選址意見書服務詢價采購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