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單位:青島官路水庫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服務名稱:青島市官路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項目
3.項目概況:青島市官路水庫工程位于青島市膠州市膠萊街道辦事處,工程規模為大(2)型水庫,工程主要包括圍壩、入庫泵站、出庫泵站、泄水洞、墨水河及順溪河河道改道、引黃濟青連接工程等。
4.服務內容:結合青島市官路水庫工程水土流失與防治特點,對青島市官路水庫工程水土流失影響因素、水土流失狀況、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等進行水土保持監測,收集監測資料,報送監測成果,整理監測結果檔案資料并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
5.采購預算:45萬元。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信譽良好、有一定經濟技術實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單位。
2.營業范圍包含水利相關咨詢服務、水土流失防治服務或水利行業相關技術咨詢等相關內容。
3.具備同類業績(2018年1月1日至今的水土保持監測項目業績合同)。
4.具備水土保持監測單位水平評價證書等證明材料。
三、服務相關要求
1.業主不組織現場踏勘,如報價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2.服務期限:青島市官路水庫工程施工準備期開始至水土保持設施專項竣工驗收為止(約3年)。
3.監測范圍: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涉及水庫樞紐工程區和引黃濟青連接工程區,監測面積1403.27hm2。
4.監測要素及頻次
根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與評價標準》(GB/T51240-2018)和魯水許可字〔2022〕175號文件批復的青島市官路水庫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監測單位應當針對不同監測內容和重點,綜合采取無人機監測、地面觀測、實地調查、量測等多種方式,實現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的定量監測和過程控制,詳見下表。
水土保持監測內容及頻次詳見附件
5.人員配備
水土保持監測團隊人員不少于6名,其中項目負責人1名,統籌負責項目整體工作;監測工程師2名,負責監測數據的采集、整理、匯總、校核,編制監測實施方案、監測季度報告、監測總結報告等;監測員3名,協助監測工程師完成監測數據的采集和整理,并負責監測原始記錄、文檔、圖件、成果的管理。承擔委托的監測機構不得隨意更換團隊人員。
6.監測成果
根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與評價標準》(GB/T51240-2018)和魯水許可字〔2022〕175號文件批復的青島市官路水庫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監測成果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監測報告、圖件、數據表(冊)、影像資料等。
在施工準備前應進行現場查勘和調查,并應根據相關技術標準和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
水土保持監測包括季度報告表、年度報告表、專項報告和總結報告。監測期間,應編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季度報告表》;發生嚴重水土流失災害事件時,應于事件發生后一周內完成專項報告。監測工作完成后,應編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
對點型項目,圖件應包括項目區地理位置圖、擾動地表分布圖、監測分區及監測點分布圖、土壤侵蝕強度圖、水土保持措施分布圖等。
數據表(冊)應包括原始記錄表和匯總分析表。
影像資料應包括監測過程中拍攝的反映水土流失動態變化及其治理措施實施情況的照片和錄像等。監測成果應采用紙質和電子版形式保存,做好數據備份,上傳系統。
9. 監測工作實行監測項目備案、監測設計與實施計劃技術論證、監測成果公告的制度。
10. 承擔委托的監測機構必需實行駐點監測,并由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業主方對監測工作進行監督和協作。
11.水土保持監測單位接受委托后,應于30日之內向主管部門提交水土保持監測委托書或水土保持監測合同備案,同時及時編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并由建設單位在主體工程開工1個月內報送所在流域管理機構,同時報送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12.工程建設期間,應及時向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報送監測情況,應于每季度的第1月底前報送上季度的《水土保持監測季度報告》;根據水保監便字〔2015〕第72號文,要求向相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上年度的監測年度報告;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發生后7日內應報送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報告。水土保持監測任務完成后,應3個月內報送《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報送的報告和報告表要加蓋建設單位、監測單位公章,并由水土保持監測項目的負責人簽字。
11.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通知》(辦水保[2020]161 號),監測單位須依據擾動土地情況、水土流失狀況、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監測結果,對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情況進行評價,實行水土保持監測“綠黃紅”三色評價,水土保持監測單位根據監測情況,在監測季報和總結報告等監測成果中提出“綠黃紅”三色評價結論。
13.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和檢查時應提交的監測成果包括監測委托合同、監測實施方案、原始監測記錄表、監測季度報告表、監測年度報告、水土保持監測意見、檢查匯報材料、監測總結報告、監測照片集、其他有關監測成果等。
14.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提交水土保持專項技術咨詢工作大綱方案后支付合同額的20%;主體工程實際產值達到50%,支付至合同額40%;主體工程實際產值達到80%,支付至合同額的70%,水土保持專項工程驗收通過后,支付至合同額的100%。付款時需提供委托方認可的付款申請及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16.詳細服務要求見青島市官路水庫項目水土保持監測方案(附件1)。
四、報價要求
1.報價應為含稅全包價,包括提供相關服務的所有費用。
2.價格形式:固定總價。
3.投標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金額,否則投標報價無效。
4.報價單位應提供符合報價的資格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5.報價文件資料(格式見附件2)應包括:
(1)詢價確認函;
(2)報價單;
(3)營業執照;
(4)水土保持監測單位水平評價證書等證明材料;
(5)同類業績證明材料;
(6)本項目服務人員清單及資質證明材料。
注:上述材料中第(1)、(2)項為按附件格式簽字蓋章的原件,第(3)、(4)、(5)、(6)項為加蓋公章的復印件,(5)項提供合同文件復印件。
四、評標方式
1.本次評標采用合理低價中標。
2.如出現相同最低報價,選擇最低報價單位中提供同類業績證明材料的單項合同額最高者作為中標單位。
五、報價截止時間、形式
1.報價截止時間: 2023年1月20日下午15:00,請于報價截止時間前將報價文件送至指定地點,逾期提交則報價無效。
2.報價形式:報價文件可采取郵寄或現場遞交的形式。
3.地點:青島市嶗山區海爾路168號1701室。
4.密封要求:需將上述第五條中要求的報價文件資料放入一個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裝袋正面和封口格式(格式見附件3),并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
六、公告期限
本詢價采購公告發出之日起3日。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杜工
電話:0532-67781861
青島官路水庫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附件、表格詳見鏈接: